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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次数:1885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发改投资〔2015〕299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6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下达项目总投资525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380万元、县区配套876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有关规划和资金申请报告,在收到本批计划后10日内将投资计划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

二、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财力统筹,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不留缺口,确保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四是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稽察、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投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工作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五是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做好项目建设信息上报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六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项目建设进行重点稽察,并将项目建设情况、稽察结果与资金安排相挂钩。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要求抓好项目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规可依,依规办事。


附件:安徽省2015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015年6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