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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抓紧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抓紧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9 浏览次数:1988 文章来源:合作经济指导处

 有关市、县供销社,财政局(农发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抓紧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供销函经字〔201532号)要求,现将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所在地市、县供销社会同同级财政(农发)机构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县级供销社会同财政农发部门联合编制,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做好项目实施计划的审核汇总和编报工作。财政资金须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滚动计划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41号)等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使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101636号)执行。

    二、报送内容

   (一) 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说明、实施方案。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说明包括:实施计划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建设任务和内容,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预期效益,资金和项目管理措施等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落实地方财政资金承诺意见。实施方案须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大纲》编制。

   (二)项目实施计划相关表格(附件2)。

    1、所有项目均需填报“___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资金计划表(附件2-1),同时发送电子版(excel表格)。

    2、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按项目类别分别填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附件2-2)、“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效益估算表(附件2-3),任务和投资应与效益相对应。

(三)项目管理责任书(附件3-1、附件3-2)。

    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责任书经市社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四份报省社,经省社签字盖章再返还市社两份。县级责任书由市、县供销社签字盖章后报省社2份备案。项目管理责任书单独装订。

    三、报送要求

    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项目所在市供销社应于65前将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和省农发局1份。 同时县级供销社应将项目信息输入《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市级供销社要及时审核比对后上报。

相关附件表格及实施方案编写大纲可到总社网站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中索查下载。

省供销社联系人:田恒芹,联系电话:055162663650。电子邮箱:350085454@qq.com

省农发局联系人:商德平,联系电话:0551-68150378 

 

    附件1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资金投资指标分配表(分市下发)

    附件2-1___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资金计划表

    附件2-21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种植类)

    附件2-2:表2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养殖类)

    附件2-2:表3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加工类)

    附件2-2:表4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流通类)

    附件2-3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效益估算表

   附件3-1____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责任书(2015年)

   附件3-2____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责任书(2015年)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2015528                  20155 28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