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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7 浏览次数:1901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农特函2015402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旅游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农委、旅游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旅游局:

为持续发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省农委、省旅游局今年继续开展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拟认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示范点15个左右。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级示范县基本条件: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定了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二是有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三是休闲、旅游区域基础设施较好,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本县有8个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园区);四是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园区)分布在20%以上的乡镇区域;五是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从业人员中20%以上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40%以上接受过专门培训。

2.省级示范点基本条件:一是规划科学,示范点面积不少于80亩,建筑布局合理,有一定特色的建筑和庭院,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好,整洁卫生;二是有接待50位客人的餐厅,有10间(套)以上接待游客的客房,娱乐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食用餐具和客房卫生,各种相关设施齐全,有专门的停车场,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三是年接待游客6万人次以上,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四是从业人员50人以上,并80%经过培训,服务规范;五是休闲项目10个以上,其中农事体验项目2个以上,有自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售,产品有注册商标;六是获得省及省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申报。

二、申报数量

各市(县)推荐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12个。

三、申报时间

各市(县)农委会同旅游局于2015620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申报材料(见附件)及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农委特产处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省农委联系人:樊君  电话(传真):055162666833

              邮箱:ahsnwtcc@163.com

省旅游局联系人:王笑     电话:055162999131

                邮箱:414939535@QQ.com

附件:1.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

2.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旅游局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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