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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浏览次数:1148 文章来源:

各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根据《2019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皖农办质〔2019〕25 号)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规定,经县级自主创建、自查自评和第三方考核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和公开公示,确定郎溪县等16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效期3年,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安全县珍惜荣誉,持续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精神,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安全县在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绿色发展、制度创新和社会共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