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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次数:1026 文章来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烘干是粮食生产的关键环节,是确保粮食“丰产”变“丰收”、及时安全入库的重要举措,对提升粮食品质、增加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前做好我省粮食烘干应急准备工作,尽可能减少可能发生的连阴雨灾害性天气对夏粮抢收入库工作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内容

   辖区内谷物烘干机拥有量、谷物烘干机拥有主体及吨位、烘干粮食数量等。

   二、调查统计方法

   主要对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组织和农户,及为其提供烘干作业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采取全面统计的方法。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发挥基层农机管理人员作用,利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国营粮站、粮食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拥有烘干机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实际调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2.各县(市、区)汇总填写《XX县(市、区)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表》(附件1,乡镇一级数据明细也需填列)。各市填写《XX市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收集所辖县(市、区)的调查表,以市为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调查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联系人邮箱。各市《XX市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王碧玥;电话:0551-62617244;传真:0551-62669128;邮箱:njjzy119@163.com。

   附件:1.XX县(市、区)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表

         2.XX市谷物烘干机应用情况调查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