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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浏览次数:1093 文章来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今年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10周年,农业农村部决定10月下旬在广西南宁举办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农办机﹝2019﹞10号)要求,决定于9月下旬面向全省各级农机监理人员举办省级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监理能力,规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竞赛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及其工作规范;

   4.《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

   5.《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6.《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

   三、参赛形式

   实行网络答题,每套试卷100道题,题型包括选择题(含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四、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9月29日上午9时至10时均可以登录答题,答题时间不超过60分钟,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每人只能答题一次)。参加竞赛人员须9月27日前在安徽农机安全监理网(http://aqjl.ahnw.cn/)完成实名注册,注册系统在9月25日上午9时开放。

   鉴于我省南北农机装备差异较大,综合知识竞答和业务技能竞赛将另行安排。

   五、成绩统计

   成绩以市级为单位统计。每市取得分前15名监理人员(得分相同时,用时较少者排名在前)答题成绩计算该市总分和排名,答题人数达不到15人的,不足人数成绩按零分计入总分。

   六、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

   (1)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组织竞赛活动,参加答题人数占比高的市进行表扬。

   (2)优秀个人奖

   参加答题人员得分前5%(不超过65名)确定为优秀个人奖。

   (二)结果公布。竞赛结束后,在安徽农机安全监理网公布获奖名单。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鼓励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积极踊跃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氛围。

   (二)请各地于10月10日前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宣传报道、图片、视频等)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联系人:谢杨青;电话:62611602;邮箱:27320183@qq.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