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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浏览次数:1204 文章来源: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7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2019年,选择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生产、种植养殖历史悠久,且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市场前景广阔,既具备开发利用价值,又符合保护资源需要的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产业,深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保障优质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补助方式

     (一)项目主要内容

      1.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和质量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设备、加工建设,产业规模扩大,良种良法配套;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质控制技术措施和检测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

       2.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标志标识及包装;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展示、展销、市场营销;地理标志农产品电商平台和渠道建设等。

       3.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用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种库建设、品种保护等。

      (二)补助方式

       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及品牌建设列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任务清单,中央财政对此予以补助。各项目市、县(市、区)要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资金支持,统筹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加大投入。

       三、申报对象和数量

     (一)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申报主体,由地理标志农产品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申报,各市农业农村局统一上报材料。

     (二)申报产品范围。2019年4月30日前获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详见附件2)。

     (三)申报数量。每市申报1个。

       四、申报时间和评审

     (一)申报时间。请各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审核把关工作。项目申报有关纸质材料(一式6份)以文件形式于6月7日前报送至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项目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申报单位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会。项目申报单位汇报采用PPT形式作项目申请汇报。根据有关要求,一定比例的项目向国家级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样板、贫困县(市、区)以及中欧互认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倾斜。经项目评审等程序后确定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排序,并按照顺序确定今年的项目,其他列入项目库。

       联系人:陈书红;电话:0551-65333413、62677820;邮箱:ahgreenfood@163.com。

附件:

1.安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


2.安徽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录

3.有关市、县(市、区)县名单



安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docx


安徽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录.doc


有关市、县(市、区)县名单.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