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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 浏览次数:1165 文章来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和原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创建“平安农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省已经创建全国、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60个,覆盖面达50%。各地要全面落实《安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皖农机管〔2017〕40号),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尚未达标的市、县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对照标准,创造条件,努力推进,争取早日达标,努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努力打造“平安农机”创建升级版

      已经获得“平安农机”示范称号的市、县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在提质、增量、扩面上下功夫,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努力打造“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升级版。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加强示范乡(镇)、村和户(含农机合作社)的常态化检查,重点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平安农机”目标管理,确保示范作用长效显著。

“平安农机”示范不是终身制。要建立健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的动态管理。发现农机安全工作出现滑坡、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或在创建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调查核实,将严肃问责,并按照程序取消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资格。

三、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结合当前农机使用者的新变化新情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机等媒体和渠道,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新要求,报道创建工作新动态。要在重要节假日、重点农时季节和重要场所,用鲜活的农机安全案例警示人教育人。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农机化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普及农机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认真做好2019年度申报工作

      1.严格申报程序。申报2019年度全国、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均由各市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向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行文推荐申报。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为提高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申报全国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须先取得全省示范称号,原则上不得省级和国家级同时申报。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式见《安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附件,单独A4纸装订(按要求附政府文件),正文统一为仿宋字体,主要工作成绩依据申报条件逐条说明,字数1500字以内,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稿同时报送)。有关佐证材料按照申报条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

       2019年全国、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联系人:张勇;电话(传真):0551-62669128;邮箱:njjzy119@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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