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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

转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1358 文章来源:

皖农财函〔2018〕154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财政局,省农垦局:

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已下达市县(详见财农〔2018〕1163号文件)。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17号)要求,深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2.各市农委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使用方案和任务实施方案。到市资金由各市统筹安排,要优先支持产业扶贫类的项目,各地用于扶贫县的资金不低于附件4所列资金规模。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实施方案正式文本,请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版(PDF格式)发送省农委、省财政厅。

3.支持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统筹整合有关工作,市级不得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

4.各市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任务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连同项目安排汇总表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

省农委:联系电话:0551-62656174,邮箱:ahnwcwc@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59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