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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2377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农计函〔2013〕151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发展棉花生产,保障棉花产业安全,2013年新启动实施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不再安排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续建项目除外)。结合我省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情况,现就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可申报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由原申报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的亳州市谯城区、芜湖市无为县、池州市东至县和宣城市宣州区等棉花生产大县(区)进行申报。

二、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每个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按照东部地区1∶0.5、西部地区1∶0.1的比例执行。

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可覆盖5000亩棉田的棉花育苗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育苗温室、室内喷灌滴灌系统、苗床、装盘机械、种苗检测仪器设备、棉苗转运箱、移栽机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

2.2008-2012年以来已安排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且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县(场),原则上不再准予申报。

3.认真编制可研报告。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见附件)要求,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到投资估算准确,效益分析全面,有关图、表、证明材料齐全。

4.按时报送项目材料。请有关市农委于3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初稿)一式七份报送省农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审核,提出项目评审意见。6月14日前将修改审定后的项目可研报告一式5份报送省农委(计划处3份、种植业局2份)。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ac.agri.gov.cn

 

联系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张金苗  电话:0551-62644113

E-mail:ahnyjhc@sina.com

        省农委种植业局   王 林  电话:0551-62640460

 

附件:1.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2.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附件1

 

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

项目申报通知

 

为发展棉花生产,保障棉花产业安全,2013年新启动实施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同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资源整合的要求,2013年不再安排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续建项目除外)。

一、项目定位和目标

依据《全国棉花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3年)》,重点安排盐碱地棉花生产示范工程和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两类项目。

(一)盐碱地棉花生产示范工程。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下游滨海棉区,以稳定棉花生产面积为目标,以开发盐碱地等后备棉田资源为重点,充分利用边际土地解决粮棉争地等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机制,推动资源整合,为保障棉花产业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二)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部分适宜育苗移栽的棉区,以提高棉花生产能力和效益为目标,以示范推广轻简化育苗移栽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和技术指导,推广省地、省种、省工、增产的棉花生产新模式,促进棉花生产集约化。

二、申报范围

在规划确定的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12省(市),选择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生产大县(农垦5万亩以上的团场)申报建设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2012年产量50万吨以上的省份申报项目数控制在4个以内,产量50万吨以下的省份申报项目数控制在3个以内。请在申报文件中明确项目排序,并优先安排2012年申报过棉花生产基地项目且评审已通过的项目县。

三、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一)投资规模

每个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按照东部地区1∶0.5、中部地区1∶0.2、西部地区1∶0.1的比例执行。

(二)建设内容

1.××省××县盐碱地棉花生产示范工程(请严格按此拟名)。建设1万亩左右盐碱地棉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盐管道、排盐沟、盐碱地平整、耐盐碱棉种处理设备、盐碱地土壤监测设备、农机库棚、储藏库、晒场等。

2.××省××县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可覆盖5000亩棉田的棉花育苗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育苗温室、室内喷灌滴灌系统、苗床、装盘机械、种苗检测仪器设备、棉苗转运箱、移栽机等。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

2.2008-2012年已安排过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且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县(场),原则上不再受理。

3.严格按照《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见附件)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到投资估算准确,效益分析全面,有关图、表、证明材料齐全。

4.各省(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棉花生产管理机构要从业务角度对申报项目的布局、建设内容、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内容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5.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2份)、种植业管理司(1份),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填写相应内容。

 

2013年2月27日    

 

 

 

附件2

 

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水工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土建工程(水工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配套农(牧、渔)机具: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附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且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转三年内各环节均要求填报此表。

十四、招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包括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印发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