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抓紧申报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419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委计划处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
为做好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工作,现就申报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和地方配套标准进行项目申报,并认真填写储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按国家通知精神,从2011年开始,户用沼气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调整为1600元/户(比照西部政策县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调整为2000元/户),省、县级配套标准保持不变。
二、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务必按要求把项目申报工作做细做实,并于8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附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ahnnb@126.com和ahfgwnjc@163.com。申报文件同时抄送各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王飞, 0551-2602711;
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严红,0551-2677186;
省农委能源办 方建华,0551-2655993。
附件: 1. ____县(市、区)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储备项目申报表
2.____ 县(市、区)2012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储备项目申报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