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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744 文章来源: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管理,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农种市函〔2021〕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办种函〔2021〕126号)要求,我厅定于6月中旬-7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省玉米、水稻(含杂交稻、常规稻)制种基地。其中,省级水稻区域性良繁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其他基地、零散制种田块抽查比例不低于80%。

      (一)开展制种基地摸排调查。各地要结合种业大数据行政许可、生产备案查询结果,联合当地乡镇、村委会对所有玉米、水稻繁制种基地、零散制种田块进行排查登记,进一步摸清、核实繁制种底数,并认真统计填写《制种基地调查表》。

      (二)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对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省种子管理总站申请复检,复检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当涵盖玉米、水稻的主要转化事件。

      (三)检查种子生产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建立所有生产品种的生产经营档案;是否签订生产合同(委托书);受委托者是否备案;备案、生产合同(委托书)、生产经营档案三者信息是否一致;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是否清楚。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7月15日前,各市完成自查。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相关事宜与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面开展检查。

      (二)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各地要强化种业监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合,协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形成工作合力。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严惩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案件。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制种企业、制种农户合法合规生产,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制种氛围。各市要及时总结,于7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制种基地调查表》《制种基地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记录表》报送至我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省种子管理总站汇总转基因检测结果认定,于7月26日前报送至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武春运、刘文静、周锐;联系电话:0551-62610898,62930620;邮箱:ahszyglc@163.com,     57320523@qq.com。


附件:1.制种基地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记录表

2.制种基地调查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